周至女子家里跳舞引邻里矛盾 丈夫重伤邻居获刑

13.04.2017  23:35

  轻松活泼的“广场舞”深受人们喜爱,不过有时也会影响到他人的生活,甚至酿成悲剧。4月13日记者获悉,周至县法院审结一起因在家跳舞导致的邻里冲突,行凶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周至县村民岳某与李某系同宗亲戚又是邻里。岳某经常在家跳“广场舞”,而李某嫌音响太吵,为此二人多次发生矛盾,一直未妥善化解。2015年11月的一天,二人又因此事发生矛盾,岳某打电话叫回在外打工的丈夫李江(化名),随后夫妻俩到李某家理论,话不投机,李江与李某发生推搡扭打。在此过程中,李某被地上物所绊斜靠在案板边时,顺手从案板上拿起菜刀将李江手和脸部砍伤,李江从对方手中夺过菜刀,将对方砍成重伤。后双方被闻讯赶来的群众劝解制止。

  13日记者获悉,周至县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江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系自首,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且被害人一方有一定过错,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编辑:王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