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周至县委办公室、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周至县各镇、街道、县级部门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将气象工作纳入政府综合部门目标责任考核。
此次考核的气象工作分6大类共10项指标,分别是:监控性指标、重点工作、秦岭生态保护、扶贫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安全生产、气象服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