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主动接受监督 规范司法行为

17.09.2015  18:19
        陕西法院网讯    在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周至法院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9月16日,周至法院邀请县检察院前来评查案件,多方问责案件质量,不断提升规范化司法水平,确保法律公平正义。

        案件质量评查的实质在于规范司法行为,通过评查,发现案件质量存在的瑕疵和差错,为公正处理奠定基础。在立案阶段,主要评查审判流程信息表是否填写完整,收费是否依法,案由是否准确,是否提示诉讼风险和司法公开告知,是否违反管辖权等,提升立案的准确性。在审理执行阶段,主要评查庭审、执行程序是否合法。审理和执行环节是否做到合法是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的关键。这个环节中包括应当回避的是否回避、是否告知必须告知的权利、是否依法收集证据、依法质证、是否依法定程序作出裁判,裁判文书是否依法送达、是否严格按裁判文书执行等。

        在程序上,主要评查审判流程是否有事实违法行为。包括是否有私自收案、不当采取强制措施、私自制作文书、毁损证据、篡改笔录、不按法律文书及法定程序处理财产、对保全财产未尽保管义务致财产损失等行为。审理、执案件中是否依岗位职责各行其职。如是否按规定拟稿、审核、签发文书是否到位,裁判文书的论理是否严密,责任承担比例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重点是2014年到现在的回重审案件和改判案件。通过评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职能作用,回应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强化规范执法,以管理保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把案件质量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执法质量提高的过程,实现“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形象”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