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集中公诉五起涉农职务犯罪

18.11.2015  20:16

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涉农职务犯罪严重危害农民群体的利益。为此,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在今年9至10月期间,集中审查办理5起涉农贪污、挪用公款案件,目前已全部开庭审理,其中1案已宣判有罪。

严守刑事诉讼程序规定。 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等程序规定,及时主动向上级院报送同步审查所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审查侦查程序是否合法、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得当等问题,组织检察官与辩护律师见面会,准确全面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主动、充分听取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从程序上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相关诉讼权利,保障涉农职务犯罪的侦、捕、诉三个环节始终在法律程序的轨道上运行。

完善重大疑难案件适时介入侦查的运行机制。 在侦查阶段适时介入侦查,尤其对案件中存在的疑难点、证据缺陷、合理怀疑等问题,采取面对面交流讨论的方式,逐一分析研究解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障碍,迅速补充证据,弥补证据缺陷,剔除无效证据,排除证据之间、证据与事实之间出现的合理怀疑,使案件的事实、程序、证据等方面能够达到起诉的规定要求。

集中专人审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 采取集中公诉业务骨干专人负责审查办理方式,结合业务培训、自学涉农领域的法律、财会等理论知识,累积办案经验,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能力、水平,促进、指导个案的审查办理。有利于侦、捕、诉三部门的沟通配合,降低了退侦率,提高了漏罪、漏犯追诉的成功率,避免了错捕、漏捕、羁押措施不当等问题。

坚持审查起诉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 在讯问和法庭教育环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讲解刑法相关规定的准确含义,指出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识到其行为应受刑事追究的合法性,促其认罪、悔罪。公诉科还密切配合控告申诉、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真实“鲜活”的典型案例,制作宣传板、宣传材料,广泛宣传打击涉农职务犯罪的成果,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同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维护自身利益的最新成果,争取人民群众对打击涉农职务犯罪的广泛支持。

检察建议督促对涉农资金规范化管理。 为了从源头上减少或避免涉农职务犯罪的再次发生,确保涉农资金真正服务于民生,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该院先后发出10余份检察建议书,督促涉案单位、监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均已被采纳。这些检察建议主要从财务账册、报批项目审核、资金发放流程、犯罪线索移交等方面,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严于审核,不断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对发现骗取、冒领等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应当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相关线索和证据。

(作者: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安天旭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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