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疑似真凶受审:“我犯的事太大”
呼格吉勒图案疑似真凶赵志红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今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故意杀人、强奸罪部分,将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的审理,或将揭开呼格吉勒图案中死亡女子被害真相。
【庭审现场】
一脸平静,语气低沉,庭审中自陈“我犯的事太大,不是谁都能接受”…
今日上午,赵志红抢劫、盗窃案在呼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其自述的与呼格案相关的“一毛”家属区强奸案及其犯的其他强奸案因涉及隐私,随后将在该院不公开审理。
律师透露,赵志红一直称“一毛”家属区强奸杀人案为其所为。
此前,呼格吉勒图因此案获死刑。前不久刚被宣告无罪。
上午,呼格父母安静的坐在角落旁听。
庭审中,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5月19日晚,被告人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小区对下班归家的池某某进行抢劫;1998年至2000年期间,赵志红多次在呼和浩特市盗窃现金、金戒指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
被告人赵志红本人及其家属均未委托辩护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的谢飞、张瑞军律师为其辩护。在庭审中,赵志红对起诉书指控的1998年盗窃他人金戒指的事实予以否认,对指控的其他抢劫、盗窃的事实予以供认。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抢劫、盗窃的事实均认为证据不足。
华西都市报记者 梁斌
【背景阅读】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嫌犯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因“一案两凶”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在9年前,呼格吉勒图已因“4·9”女尸案被枪决。
公开报道显示,赵志红,男,1972年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被外界称为“微笑杀手”、“杀人狂魔”。据悉,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两地作案20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幼者仅12岁。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那起强奸杀人案,庭审暂停。此后,赵志红案再没有开过庭,赵志红被羁押至今。据媒体近日报道,赵志红被关押在看守所以来表现良好,几年前已从单独关押场所转到普通关押场所,跟其他的犯罪嫌疑人一起学习,静坐思过、劳动工作。
赵志红案因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出现转机。2005年,赵志红落网,随后,呼格吉勒图父母持续9年上访。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因此案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此案的再审将实行不开庭审理,采取书面审理方式。
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判决书,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呼格被宣布无罪后,人们希望进一步了解,被害女子当日从离开饭店直到被发现的1小时30分钟里,到底遭遇了什么?“真凶”如何作案?从而进一步通过法理还原真相,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从媒体披露的情况来讲,赵志红承认是“4·9”案真凶更多的是口供,检察院和法院需要在证据上重新确认,最终通过确实的证据来认定赵志红是不是“4·9”案的真凶。如果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就不能认定赵志红是呼格案的“真凶”。
呼格案再审判决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也启动追责调查程序,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严格依法调查追责。12月15日,内蒙古公安厅和内蒙古高院宣布对呼格案相关人员启动调查。次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称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至此,呼格案当年办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全部被调查。
12月18日,媒体发布消息称,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据悉,1996年,呼格吉勒图案发生时,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专案组组长。
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后,内蒙古高院日前已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