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首次向宪法宣誓
四位履新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记者 谢伟 摄
宣誓的宪法书是专用的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二十四次会议新任命的四名国家工作人员一同向宪法宣誓,这是我省首次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活动。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走向常态
昨日下午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二十四次会议任命井剑萍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建利为省教育厅厅长、王拴虎为省水利厅厅长、梁曦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同时会议还新任命了检察系统的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我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将从此走向常态。
铿锵誓言是对宪法做出的庄严承诺
会议闭幕后,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仪式举行,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开展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活动。宣誓现场,国徽高悬、庄重严肃,井剑萍等四名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身着正装,右手举拳,领誓人王栓虎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诵读誓词,声音洪亮。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在铿锵的誓言后,四名宣誓人员郑重地报上了自己的姓名,完成了向宪法做出的庄严承诺。
根据相关《办法》规定,本次会议任命的“两院”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宣誓仪式,会后将由提请机关自行组织。
向宪法宣誓 深感责任与使命
“向宪法宣誓,我深感庄严而神圣,更深感责任与使命。”走下宣誓台的井剑萍非常激动。她说,国家工作人员依宪法和法律行使国家权力,必须要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必须要时刻提醒自己,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必须要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和严谨的职责履行,去践行自己的承诺,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推进者和践行者。今后,一定要按照誓词规范和指导自己的言行,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陕西贡献更大力量。
“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是对宪法地位和精神的彰显,对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依法履职意义重大。”陕西省委党校副校长、省宪法学会副会长宦洁认为,向宪法宣誓,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仪式,这种形式会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精神,提醒大家要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行政,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新就职国家工作人员
要这样向宪法宣誓
《陕西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
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人应当着正装,配发制式服装的宣誓人应当着制式服装。文/记者赵辉 图/记者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