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和谐地产公司违规开发 承诺的房子十年只挖了一个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记者 栗晨燕 柴子佳)2007年,两百多名购房者在陕西和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房子,当时每户预交了十万元左右房款,承诺一年后交房。十年后,开发商承诺的房子只挖了一个坑,房子没有,房款也要不到。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楼盘?十年期间发生了什么事?购房者现在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开发商违规开发 十年只挖了一个坑
在西安灞桥西岸的战备路,有一块长满荒草的土地,购房者告诉记者,他们当初购买的房子位置就在这里,项目名称叫做彩虹公社。购房者张秀萍,2007年卖掉了渭南原来八十多平米的老房子,购买了彩虹公社的房子。
购房者张秀萍:“当时买的是103平米,最后我就给它凑成8万块钱。”
今年72岁的王天书和老伴儿也交了8万块钱的房款,2008年5月购买了彩虹公社三室两厅一层的房子准备用于养老,如今老伴儿去世了,房子也没见到。
购房者王天书:“结果到现在房子房子没有,钱钱没有。”
购房者张建岭:“他当时承诺是2012年底就交房,结果到年底就崩盘了,这就散摊了。”
那么,彩虹公社究竟是一个什么项目?记者见到了陕西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宋建平。宋建平告诉记者,这个项目最早起源于2006年,当时他和灞桥区安家村二组签订了一个《建设项目共同开发合同书》。2008年陕政土批(2008)91号文件《关于西安市2007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把安家村的土地转为建设用地。
陕西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宋建平:“2006年4月5号达成了安家村的合同,安家村委会盖了章。合同签了以后,咱们开始办手续,一个手续是农用地必须先变成建设用地,我亲自跑了两年,2008年5月陕西省土地厅批复,包括安家村在内的这块地转为建设用地。”
宋建平说有了土地批文,他就开始绘制彩虹公社的蓝图。他自己掏了三十多万,请规划单位设计了一个规划图,然后开始销售房子。从2007年到2012年底,共卖出200多套,收入两千万左右。
陕西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宋建平:“占地7.5公顷,大概就是82.5亩,卖了全部有200多套。”
既然已经收了钱,就应该尽快把房子盖起来,宋建平为什么迟迟不盖房子呢?
记者:“那你为什么不盖?”
陕西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宋建平:“就是用地批复没下来。”
谎称拿到土地批文 两百人上当
宋建平开始说,他跑了两年终于申请下了土地批文,随后又说不能盖房子是因为没有土地批文。宋建平说话前后矛盾?到底是怎么回事?
拿着宋建平和安家村二组签订的《建设项目共同开发合同书》,记者来到灞桥区席王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得知宋建平的彩虹公社项目是一个违法项目。
灞桥区席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胡博:“二组没有通过村上,宋建平只是跟二组私自签订了一个租地协议,然后就以这个租地协议为名,搞这个彩虹公社的销售,房屋销售,这个项目就是一个违法项目。”
2011年席王街道办事处查封了售楼部,胡博当时也参加了查封行动。
灞桥区席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胡博:“当时查售楼部我还去了,当时咱叫的三四十人,把票据都收了,查走以后售楼部不弄了。”
宋建平没有土地批文,居然敢卖规划图上的房子?记者来到灞桥土地分局了解情况。
西安市国土局灞桥分局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王石林:“文件就是咱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08年91号文件里面,批准的是西安市2007年第23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从勘测地面图来看,涉及安家村的只有这个角角,是这个672.8平方米。”
灞桥区席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胡博:“这块地不是他的这块地,这块地是他们村上另外一块地,这个已经很明确了。”
原来,宋建平所谓的土地批文用现在流行的话就做“蹭批文”,就是把别的土地批文硬往自己身上贴,然而,纸包不住火,假的就是假的,宋建平也承认自己心虚。
记者:“没下来之前你就卖房了,对不对?”
陕西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宋建平:“那肯定不对呀。”
记者:“那你为啥卖嘛?你咋想?”
宋建平:“那想错了,卖这肯定没手续这我知道,当时那是普遍现象,第二个对我来说我心里很虚。”
既然项目是违法的,当初买房户们是否知情?
记者:“当时的房子五证全不全?”
购房者周庆东:“不全。”
既然知道项目五证不全,为什么还要购买呢?
购房者张秀萍:“选择这个房子便宜嘛。”
购房者张卫东:“那会卖得是最火的,很看好这个项目,我们深信不疑。”
购房者张建岭:“有土地转换的这个文件,这个应该问题不大。”
2013年2月25日,眼看房子遥遥无期,业主们以诈骗罪向灞桥公安分局报案。随后,警方对宋建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灞桥公安分局认为宋建平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移交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3年5月29日,因涉案金额较大,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宋建平虽违法对外售房,但所收取的资金主要用于缴纳公司拍卖取得的其他地产项目的费用,没有用于个人挥霍,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遂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灞桥区席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胡博:“在处理这种案子的时候,当时有个情况就是当事人如果有偿还能力的,人家可以不限制你自由,可以把你放出来,但是你得给人家有个还款计划。”
既然有能力还款,那么业主为什么至今还没拿到退款呢?两千多万房款去了哪里了呢?据了解,除了宋建平陆续退还了一百多位业主的购房款外,还把其中的950万用于在长武县建商品房,但目前该商品房项目也处在停工状态,面对这种情况,剩余100多位业主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陕西缔伍律师事务所律师苗长青:“开发商没有取得五证对外销售房地产,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购房款。也可以提出财产保全,扣押冻结开发商的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开发商还欠一百多位买房户800多万房款。这些业主什么时候能拿到自己的房款,还不好说。这件事带给我们的教训是,买房子不能只贪图便宜,一定要买五证俱全的房子。另外,在这件事上,监管的缺位也不可忽视,一个违法楼盘只挖了一个坑就开始销售房子,而且大做广告,如果监管部门能及时严格彻底制止,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人陷入其中。我们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
编辑:王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