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04.03.2016  17:5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和《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81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高效运作,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提高PPP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率,陕西省财政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PPP咨询服务机构,并将通过审查、核实建立陕西省PPP咨询服务机构名录,为PPP项目实施单位选择咨询机构提供参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PPP咨询服务机构。

二、征集数量

本次征集不设数量限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入选。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二)熟悉PPP政策、PPP项目运作模式和流程、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方面具备咨询服务能力(可提供机构或机构核心成员近5年内PPP项目含BOT、TOT等模式项目的咨询案例进行佐证)。

(三)有相关法律、财务、金融、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四、申报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咨询服务机构信息表(附件1)。

(二)声明及保证(附件2)。

(三)独立完成的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主要项目简介,包括咨询服务合同复印件(封面、签字盖章页),项目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以上)简历。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机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七)外部合作机构证明材料。

(八)对PPP咨询服务内容的理解。

以上材料应以中文为主,并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加盖机构公章,电子材料存入光盘。陕西省财政厅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可在陕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必要时可提交有咨询需求的相关机构。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二)报名地址:陕西省财政厅金融处(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四府街冰窖巷6号),邮编:710002。

(三)申报材料封面请注明机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征集结果将于2016年6月份在陕西省财政厅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布。

(五)联系人:赵纪伟,电  话:029-68936546,

传  真:029-87612548。

六、审核方式

陕西省财政厅将对咨询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及陕西省财政厅PPP专栏上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咨询机构纳入名录。

附件:1.咨询服务机构信息表

2.声明及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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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