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春风行动”加大惩戒力度 “老赖”无处遁形

23.04.2015  17:22
        陕西法院网讯    “春风行动”  集中执行活动开展半月以来,咸阳中院执行局积极响应活动号召,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加大对重点疑难敏感案件的执行力,充分发挥执行威慑机制的作用,对拒不执行、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进行有力打击,执结了一批“骨头案”。

        深圳市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姬某于2011年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由该装饰公司对姬某经营的火锅店进行装修,装饰公司依约完成了所有装修工程,但姬某在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后,对剩余的22万余元拒绝支付。该装饰公司向双方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西安仲裁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裁决,由姬某支付申请人深圳装饰公司工程欠款及违约金等合计264003元。裁决书生效后,深圳装饰公司向咸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姬某一直逃避执行,和承办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无果,打电话他也不接,其家人也不提供姬某的下落,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就这样被执行人躲避债务遍寻不见而使案件执行陷入了泥潭。

        “春风行动”开展后,执行法官采取“错时执行”方式,终于获得执行线索,姬某出现在其居住地附近,承办法官决定对姬某来个“突袭”。该院执行一庭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出击找到姬某并将其控制,扣押其正在使用的路虎汽车一辆。姬某开始仍态度嚣张,拒绝配合执行,放言就看法官能把他怎么办。承办法官采取“攻心战略”,对姬某宣布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姬某和其家人这才着了急,表态愿意同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和执行威慑之下,姬某最终同意将被法院扣押的车辆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名下用以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全部工程款,申请执行人也对该抵债方案表示认可,案件执行终于取得突破,以和解方式圆满结案。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的工作态度非常敬佩,他表示,发现案件线索毫不犹豫出击的执行法官不畏困难、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让他非常感动。

        “春风行动”  活动开展半月以来,市中院执行一庭采取“分区分片、错时执行”的工作方法,发扬连续奋战的精神,不分白天、黑夜,不分工作、休息,全力以赴,集中办案。已执结案件13件、查封房产15套、扣押车辆2辆、冻结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25个、拘留1人、限制出境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人、对46个被执行单位和个人在媒体和市中院公告电子屏上进行了连续曝光。

        活动中,咸阳中院的执行法官注重“执行艺术”,对被执行人采取说服教育、动员感化、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式,使一批执行标的过千万元的大案要案也得以迅速执结,如秦皇岛图成玻璃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罗川申请执行西安茗都实业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等,执结到位标的逾3200万元,申请执行人心情激动,对执行法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都给予了极大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