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秦都区法院现场兑付2915万案件款
21.05.2015 05:48
本文来源: 古汉台
华商报讯(记者 刘军伟 通讯员 董晓飞)5月19日上午,咸阳中院、秦都区法院在中华广场举行集中兑付大会,将“春风行动”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执行的案件款约2915万元向执行申请人进行兑付。会议邀请秦都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
今年以来,咸阳两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安排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春风行动”,集中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和解,开展司法救助,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截至5月18日,咸阳中院共执结案件26件,执行款项3750余万元,以物抵债(房屋、车辆)价值915万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135个,查封土地房产设备价值约9800万元,扣押车辆3台,限制出境7人,限制高消费12人,发出报告财产令18份,依法强制搜查2个被执行人单位,司法拘留3人。将45个被执行单位和个人在媒体曝光,将22个自然人和19家被执行单位及负责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
兑付大会上,咸阳中院执一庭庭长陈铭秦、秦都法院执行局长朱应文分别宣读了咸阳中院、秦都区法院关于拘留决定和限制高消费令,并通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随后,向咸阳川秦商贸有限公司、罗川等20个申请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发放了案件款银行支票,8名申请执行人领取了现金,现场公开兑付金额共计2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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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2015 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