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窗口等访”变“主动下访”

20.07.2015  13:42
        陕西法院网讯    咸阳中院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模式,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主动上门入户到信访人家中了解情况、化解矛盾,温暖了信访群众的心灵,创新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方式。 

        近日,在礼泉县一煤场院内,咸阳中院副院长刘仲屹与信访人王某坐着小板凳促膝长谈,在询问了王某工作、生活情况之后,刘仲屹副院长向其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具体安排。经过相互坦诚交流,王某高兴地说:“我上访二十多年了,从来没有领导到我这里来,也没有今天这么理性的对话,今天这是第一次。”王某表示,“对国家法律的了解更深了,心里的怨气也消解了很多,相信自己的案件会得到公正处理”。

        从2015年起,咸阳中院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约访”等工作活动,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按规定,信访干部在平常工作中应主动跟信访人建立联系,定期上门回访,向当事人反馈案件进展情况,在了解信访人的最新诉求后,及时制定化解方案,力促信访问题得到解决。

        7月17日,咸阳中院信访办主任高莹来到杨陵区信访人梁某的家中进行了回访,因梁某患有听力障碍,于是由老人口述问题,高莹主任书面答复。通过近两个小时文字交流,详细解答了梁某所有的疑惑,并帮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咸阳中院推行“领导干部下访”后,涉诉信访工作效率大幅提升,信访人与信访干部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缓和,信访人员也不再盲目越级上访,仅上半年全院就成功化解了15起信访案件,进京赴省上访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