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侦破拐卖儿童积案 90年代被拐男孩已成家
10月13日上午,由陕西省公安厅主办,咸阳市公安局、彬县公安局协办的咸阳市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案情通报暨认亲仪式在咸阳市公安局多功能会议厅举行。
据了解,1997年10月4日,彬县义门镇高渠村池某某报警称,其6岁的儿子池某羊独自玩耍时,被自称王军的工友哄骗离家,去向不明。接报后,彬县公安局及时受理案件,并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破工作。经调查,专案组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军(男,汉族,1964年3月5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陕西省乾县周城乡紫邀王家村)涉嫌拐卖儿童池某羊,因其长期在外流窜,以打零工为生,彬县公安局多次组织抓捕未果,后采集池某某夫妇血样并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打拐DNA数据库。
2016年12月,全国公安机关打拐DNA数据盲比比中河南省伊川县城关镇邑涧村董某某与池某某夫妇为亲子关系。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河南进行查证,经了解,河南省伊川县城关镇邑涧村的董某某是1997年10月其养父董某经其表姐吴某介绍,从陕西一王姓男子手中购买的,现已抚养成人,董某某就是二十年前被拐卖的池某某。
专案组侦查中还发现1995年11月1日,渭南市蒲城县永丰镇刘家沟村刘某之子被拐卖,1998年11月7日,乾县大阳镇祥符村杨某之子被拐卖,1998年6月份,宝鸡市陇县张某之子被拐卖,均系王某军所为,遂并案侦查。另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军于1999年曾因拐卖儿童罪被甘肃省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后在甘肃省柳湖监狱服刑。
专案民警根据这一线索,于2017年3月至7月,先后奔赴西安市高陵县、咸阳市乾县、宝鸡市陇县、渭南市蒲城县、华县华山监狱、甘肃省泾川县、平凉市柳湖监狱、河南省伊川县等地调查取证,初步查明了王某军拐卖儿童案的基本犯罪事实。
为了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王某军,2017年3月,专案组民警穷尽各种措施,制定详细抓捕计划,周密部署,最终于 2017年4月12日获知,犯罪嫌疑人王某军可能在宝鸡市凤翔县一建筑工地打工,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赶赴宝鸡,于次日凌晨将正在熟睡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军成功抓获。
由于时过境迁,王某军试图抵赖,拒不配合,针对此种情况,专案组民警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政策攻心,最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王某军供述了拐卖池某某等4名儿童的犯罪事实。并供述1995年6月,还将自己亲生儿子带到河南省伊川县小庄村,经任某、方某夫妇介绍,以5000元卖给他人的犯罪事实。
今年7月,在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伊川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经积极做家属工作,耐心规劝,2017年7月24日、28日,方某、任某先后在伊川县公安局自首。
经审查,方某、任某供述,1995年将陕西一王姓男子带来的男孩介绍卖给同村任某和邻村郭某。专案组民警遂采集任某、郭某所买孩子血样送陕西省公安厅DNA实验室鉴定。经鉴定,任某所买孩子与宝鸡市陇县张某夫妇为亲子关系,郭某所买孩子与渭南市蒲城县刘某夫妇为亲子关系,刘某夫妇的儿子如今已经成家立业,育有两个孩子,老大为儿子已经6岁。
自此,王某军系列拐卖儿童案成功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深挖出拐卖儿童案件4起,并经过警方多方努力找到了这些案件中被拐的4名儿童。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军已被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任某、方某因身体问题被取保候审,案件已进入依法移送起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