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出台《咸阳市春季生物质禁燃工作方案》

13.02.2017  14:07

  焚烧垃圾、落叶、果树枝、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影响群众身体健康,易造成雾霾天气。2月12日,我市召开全市春季生物质禁燃工作紧急会议,按照治污降霾工作要求,从根本上杜绝生物质燃烧问题,有效改善空气质量,经市政府同意,市治污降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咸阳市春季生物质禁燃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将全域全时禁止生物质焚烧行为。

  据市治霾办负责人介绍,针对我市存在的垃圾、落叶、果树枝、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燃烧环境问题,以全域全时禁燃为标准,以环境保护网格化为抓手,深入宣传,全面整治,坚决禁止生物质焚烧行为,近期将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追究一批责任人,农业部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力度,提高秸秆利用率,并加强对蔬菜大棚等农业项目的环境监管,严禁焚烧菜叶等农业废弃物;林业部门加强对林地的环境监管,禁止焚烧落叶、树枝;交通运输部门组织道路管理基层单位坚决禁止所管道路两侧出现焚烧落叶等生物质问题;城建部门加强道路巡查,杜绝环卫工人随意焚烧垃圾的行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加大对城市区域的环境巡查,制止并查处城市范围各类焚烧垃圾等行为。各县市区政府立即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制度,从人力、财力、物力方面予以保障,实现“辖区网格全覆盖、网格巡查全时段、巡查责任全落实”,做到每一个区域、每个时段的禁烧工作都有人巡查,问题都有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出现焚烧问题时及时进行责任倒查。各级各部门围绕禁燃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焚烧生物质对大气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危害,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典型反面案例;市环保局将通过环境投诉问题有奖举报热线,鼓励群众投诉所发现的焚烧生物质环境问题,并及时予以交办查处。

  同时,市治污降霾办将根据视频监控和督察检查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市区及部门进行不定期通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将移送纪律监察部门进行人员追责处理;对进入“冬防”以来火点屡禁不止,整治开始后依然多处存在火点的镇办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着火点较多的县市区也将追究政府领导责任。

  据通报,近期各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生物质燃烧现象,主要集中在焚烧落叶、垃圾、枯枝、杂草、塑料等方面。去年11月27日至今年1月12日,市禁烧监控平台和巡查组共发现火点305处,其中秦都6处、渭城8处、三原42处、乾县55处、礼泉64处、武功34处、泾阳43处、兴平52处、文体功能区1处,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春季生物质禁燃工作,确保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