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加大酒类产品监督检查力度

29.10.2015  22:08

近日,咸阳市食药监管局组织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加大酒类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酒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各县区(市)局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对照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酒类和调味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第49号)和《关于78批次白酒和1批次花生油不合格的通告》(2015第61号)公布的其他省市部分酒类产品酒精度不达标、检出甜味剂等问题产品,积极开展自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扎实开展专项检查。一查酒品标示是否合法,认真检查各种酒类产品,看是否按照规定在外包装上标明用料、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二查证照是否齐全,严格检查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持有情况,确保其具备酒类商品经营资格;三查制度是否健全,认真查看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进货查验等制度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四查从业人员,检查是否具有相关健康检查证明,确保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在专项检查行动中,强化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将销售不合格酒类的危害性及处罚措施告知食品经营者,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80人次,执法车辆232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商店、餐饮等经营主体957户,对进销货台账不健全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