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妇联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

09.01.2015  13:14

1月5日,咸阳市妇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广泛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必须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把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这就为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不断进步和妇联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为其他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准确把握《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妇联各项工作,一是在服务科学发展中巾帼建新功,二是在参与社会管理中彰显新作为,三是在践行群众路线中树立好形象。

大家纷纷表示,《意见》精神让自己身为妇联人而倍感自豪,满怀信心。妇联人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开创咸阳市妇女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