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挖掘”大数据淘金4.47亿元 助推财税收入逆势增长
今年上半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咸阳市树立“互联网+”思维,通过互联网采集、大数据分析,直接淘到税金4.47亿元,占到地税收入总额的15.19%,全市财税收入逆势增长13.7%,地税收入位列全省第一,财税收入增速位列全省第三。咸阳经验得到中省的充分肯定并加以推广。
咸阳市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依托已经建成的政务云、内外网和数据交换共享中心,把涉税数据共享作为全市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的一期工程,建设了数据管税综合平台。全市30多个部门通过该平台,互联共享涉税信息,实现了政务大数据的集中化、可视化和统一化、标准化管理。
咸阳市依托数据管税综合平台,从数据来源、分析处理、决策应用各个环节,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在数据来源上,集合业务系统外纳税人申报数据,开发应用税企信息交互平台,实现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数据的即时采集,并广泛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拓宽数据来源。在数据分析处理上,对采集的海量数据进行关联性分析、比对和有效加工,严把数据录入关口。应用数据质量审计系统,有效解决了海量涉税数据“从哪来、咋样用、如何管”等问题,打造了企业和政府之间涉税服务的一站式、一窗式集成,实现了让数据跑,使企业少跑腿,初步建立了与咸阳经济发展和税源实际相适应的信息化税收征管模式。
数据管税平台的搭建,为深挖数据应用价值、服务税收管理决策提供了强大的信息化、智能化支撑。基础信息完整率、征管鉴定准确率、纳税申报率等征管基础指标大幅提升,汇算清缴户增加73%,财务报表报送率提升37%,国地税三税比对差异由原来的上亿元下降到目前不足200万元。完成省、市、县三级推送风险评估任务3783户次,评估税款1.38亿元;稽查应对高风险任务入库税款1358万元;第三方信息比对征收大额股权转让税收5643万元;核实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疑点信息7.1万条,分别征收税款1.01亿元,9697万元,同比增收2056万元和170万元;实施税种分析比对促进两个所得税、车船税增幅均10%以上,增收2.17亿元。
通过大数据共享平台,建立了政府各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为各部门提供数据服务,用“大数据”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让“数据说话”、“综合治理”,提升了政府决策分析水平,提高了政府综合服务能力,大数据的综合效益初步显现。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