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环保局驻厂监察工作全面开展

05.11.2014  15:48

  2014年11月1日,咸阳市环保局驻厂人员按照省厅陕环函【2014】867号通知和咸环函【2014】213号通知要求分两个监察小组共27人分头进驻6各县区的4个水泥企业和5个火电企业。

  这次驻厂环境监察是落实我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此,省市局领导高度重视,不仅下发通知成立驻厂监察领导小组,而且省执法局相关专家于10月22、23日对我市全体驻厂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宣布了驻厂监察工作方案,明确了驻厂工作任务和目标,并进行理论培训和现场指导。这次驻厂监察将历时4个月,从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每家企业市县环境监察机构共派驻3人24小时轮换值班。11月1日市县级驻厂监察人员全部驻厂后,市县两级环境监察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员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汇报并对环保设施和部位进行检查。目前全体驻厂监察人员都已进入工作岗位,全市驻厂监察工作已全面开展。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