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环保系统开展首批内部审计

06.02.2015  12:31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财务运行及管理工作,完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认真履行职责。咸阳市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规范》及市环保局党组关于做好全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咸阳市环保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2月2日,咸阳市环保系统第一批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召开。咸阳市环保局局长白西功、纪检组长张胜过,市环保局相关科室、相关县区环保局以及审计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咸阳市环保局副局长冯护国主持。

  会上,咸阳市环保局局长白西功强调,内部审计工作要严格按照《咸阳市环保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要求,重点对局管领导干部实施离任审计、对各单位实施年度财务审计、对项目实施专项审计,要使内部审计工作成为常态。被审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审计单位和审计领导小组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需要查阅的资料、了解的情况,要及时提供、真实反映。审计机构工作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守审计纪律,做到正直、独立、客观和勤勉。

  就首批内部审计工作,咸阳市环保局纪检组长张胜过要求,要树立依法审计、严格遵守财务工作纪律、不做假账、把好财务关的新意识,被审单位要集中精力、全力配合,及时将审计资料送到审计机构。审计机构要安排专人进行审计,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据了解,此次审计工作统一委托陕西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实施。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