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渭城:规范司法行为突出“四学”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学习讨论过程中突出“四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集中常学。 院党组和全体干警严格按照的专项整治工作的学习计划和学习安排,共进行全体干警集体学习4次,党组集体学习3次,每个支部集体学习2次,各业务科室集集讨论2次。全体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渭城区举办的为期一天的警示教育培训会,全体干警在刚刚建成的渭城区警示教育预防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理论考试。
灵活自学。 该院为党组班子成员和全体检察干警统一配发了学习笔记本,印发了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孟建柱书记重要文章、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内容的学习目录。全体干警结合个人的工作实际,利用工作闲暇时间进行了每周不少于8小时的自学,并做到了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不断提升了该院干警的政策理论知识和服务群众水平。
网络活学。 该院不仅在院检察内网和门户网站建立了学习专栏共享学习资源,而且鼓励大家通过陕西检察网、市院内网和各兄弟内网等网络平台,学习全省、全市各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而这种灵活、多样、互动的学习,也提高了该院干警的参学积极性和主动性。
检查促学。 该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组对全院开展学习的情况进行了全程巡回督查,对学习记录、个人笔记、心得体会、讨论文章、理论考试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学习不扎实、不深入、不彻底的责令进行了“补课”,以此促进大家学习先进,共同提升。
通过在学习教育环节抓“四学”,使该院干警深刻认识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了人民群众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新期待,切实增强了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后续阶段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作者: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 孟伟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