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秦都:“千案评查”提升规范执法能力

15.05.2015  11:34

      日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宋俊毅副处长一行4人组成的督查组,在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赵林海副检察长等的陪同下到秦都区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千案评查”和交叉检查活动的工作情况。

      该院副检察长李伟民、公诉科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督查组成员跟庭观摩评查了该院出庭支持公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对公诉干警进行了应知应会测试,抽查检查了相关案卷及学习制度资料,李伟民副检察长向与会领导汇报了该院“千案评查”和交叉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根据“千案评查”和交叉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该院共自查一审公诉案件116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81件,普通程序案件35件,自侦案件14件,抗诉案件3件。通过承办人自查与公诉科干警交叉互查、主管检察长抽查,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相结合,采取“一案两表一评”的形式对所办案件案卷进行审阅评定。及时召开分析会,对评查结果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并限期进行整改。一是加强检察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办案规则、办案制度、办案纪律,公正文明执法办案。三是严格立卷标准,对办结的每一起案件,要严格遵循《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关于“立卷的原则和步骤”进行立卷。

      宋俊毅副处长对该院此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强调全省公诉部门要以这次“千案评查”和交叉检查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引导公诉干警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改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要将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相结合,全力促进社会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注重立足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将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作为案件质量考评依据,从而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评查活动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要求,遵循全案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与案件质量考评工作相结合,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质量提高的过程,转化为加强执法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

(作者: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 王薇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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