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秦都:维护青少年权益从不止步

03.06.2015  12:33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出色的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该院获评“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

开辟办案“绿色通道

      该院开辟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绿色办理通道”,由5名业务精通、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性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小组”,专门负责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并规定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优先办理,尽量缩短诉讼期限。

始终坚持双向保护

      建立刑事和解、公开宣布不起诉等制度,始终坚持双向维权理念,既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也把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作为维权重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具备和解条件的案件,及时耐心地进行调解,争取最大程度地减少刑事案件对未成年双方当事人的负面影响。

预防”和“维权”相结合

      该院在做好失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在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秦都中学等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6个,每年开展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举办一次法制图片展览,开辟一块“法制园地”,组织一次观摩庭审的“四个一”活动。先后为多所学校上法制课20余场,举办法制图片展10余次,开辟“法制园地”7块,组织模拟法庭活动5次。有3名同志被聘为校外法制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辅导,并在校园内设立“青少年维权信箱”、发放“工作联系卡”。

打出保护未成年人“组合拳

      一是在每季度的社会治安动态分析报告,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重点研究,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向辖区党政部门、司法机关及学校赠阅,从而为各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作出未成年人保护决策提供依据。二是积极与咸阳电视台、咸阳日报等辖区影响广泛的媒体联手,制作专题法制节目,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讲解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与未成年人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知识。三是制作了《中小学生安全防范健康成长宣传手册暨守护未来--青少年维权宣传》手册及《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故事汇》,以青少年维权岗检察官致同学们的一封信、告家长书、防范犯罪侵害常识和通俗易懂的法制小故事等形式,对辖区60000余名中小学生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

(作者: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 刘小刚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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