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 市民可通过电话和邮箱举报

29.01.2015  03:42
咸阳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  市民可通过电话和邮箱举报 - 古汉台
来源: i0.tobei.cn

■单位『吃空饷』

单位虚报人员编制套取财政资金

■个人『吃空饷』

1.挂名未到岗领取工资

2.请假期满未归领取工资

3.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领取工资

4.已死亡仍由他人继续领工资

5.受处分、处罚后仍按原标准领工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

■如何处理

追缴资金,上缴同级财政,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情节严重案例将曝光

■举报方式

电话:029-33210410邮箱:[email protected]

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都属于个人“吃空饷”。近日,咸阳市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明确政策界限,规范认定单位和个人“吃空饷”情形,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6种情况

在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上,《通知》明确整治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同时明确政策界限,规范认定单位和个人“吃空饷”情形。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6种情形,依次为,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未开展自查自纠将督促限期整改

据咸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通知》要求,本次整治将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前期开展“吃空饷”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界定的“吃空饷”情形,再深入进行一次自查自纠。

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在单位内部对编制内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该工作人员说。

在整治过程中,市人社局要求市县两级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所属事业单位,督促限期整改。认真审查所属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材料,核对单位基本情况、发现的“吃空饷”情况及处理结果等,对不实之处及时纠正,防止弄虚作假。

吃空饷”涉嫌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

发现“吃空饷”如何处理?《通知》明确了对“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要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同级财政。

对占编“吃空饷”单位,机构编制部门核减机关编制,财政部门核减相应预算和经费。对造成“吃空饷”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对“吃空饷”人员,将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未实际到岗工作的人员,进行清退。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按照规定作出人事决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核销工资关系。对工资和津贴补贴处理未到位的,按照政策及时处理。对利用职权让亲属或他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的领导干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同时,对调出机关事业单位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按照规定予以纠正。对虽未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但按照规定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人员,以及已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尽快办理人事关系终止或退休手续。

情节严重“吃空饷”案例将曝光

为顺利开展“吃空饷”活动,咸阳市专门成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咸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惠进才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为成员单位。

在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在阳光下运行。严格人事管理流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退休、亡故、处分、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等环节的管理,及时修改或核销人员信息资料,并相应调整有关工资待遇。

对在“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将从严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予以通报。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典型案例,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向社会公开治理结果。

吃空饷”问题举报电话:029-3321041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华商报记者 汪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