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管:Ⅲ级响应气温低于3℃时停止冲洒水
昨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台全市城管系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Ⅲ级响应(对应黄色预警)、Ⅱ级响应(对应橙色预警)、Ⅰ级响应(对应红色预警)。其中,Ⅲ级响应中,气温低于3℃时停止冲洒水;I级响应期间严禁渣土车驶出停车场。
Ⅲ级响应气温低于3℃时停止冲洒水
Ⅲ级响应期间,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有关部门停止辖区出土工地外运审批,督导全市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对裸露建筑垃圾和地面进行全面覆盖,每日早、中、晚对内部道路进行冲洒水降尘,对覆盖区域进行喷淋降尘。气温低于3℃时停止冲洒水。
督导辖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落实响应措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禁止驶入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的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进行冲洒水作业。气温低于3℃时停止作业,所属新型道路吸尘车全部上路,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进行不间断吸尘作业。
Ⅰ级响应期间严禁渣土车驶出停车场
Ⅱ级响应则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冲洒水和喷淋降尘频次,每日对内部道路冲洒水降尘、对覆盖区域喷淋降尘次数不低于4次。各绿化单位、各公园所属工地位于三环路以内的停止室外作业,并增加洒水、喷淋降尘频次。
Ⅰ级响应启动后,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督导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做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工作,指导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集中停放、统一管理,响应期间严禁驶出停车场。各绿化单位、各公园所属工地全部停止室外作业。高频次督导全市餐饮单位落实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高频次对各区(县)城管局、开发区城管执法机构的督导检查,查处各类扬尘污染问题。配合生态环境部门高频次督导供热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减排措施。
编辑: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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