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加强对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的管理,督促各高校认真完成和落实项目的建设目标和任务,用好和管好项目建设资金,提高资金建设效益,确保省哲学社会科学建设项目取得预期成效,根据《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就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自查。各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对项目一年来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认真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绩效报告》(以下简称《绩效报告》,见附件),对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绩效报告》中项目建设年度进展的统计时间统一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二、学校检查。各学校要对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形成单位年度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成效、管理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特别是项目在科学研究、团队建设和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三、省教育厅考核。主要依据各学科的《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规划书》和本次上报的《绩效报告》,对建设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评估。通过绩效考核确定下一年度经费的划拨,对项目进展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学科予以奖励;对完成情况差,无法完成建设规划的学科,将停拨建设经费,或撤销建设项目。对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相应扣减项目学校下年项目支出预算,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前,将各项目《绩效报告》(一式三份)和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一式一份)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处,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联 系 人:乔彩燕 邓晓宁
电 话:029—88668825 8866882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绩效报告.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关于对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
西安16:36 11.09.2015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