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城关镇卫生院前院长以职工名义办公积金贷款
法院下发给王女士的支付令上显示,王女士『被贷款』本息共计56563.08元 华商报记者 张波 摄
从2月份至今,商南县城关镇卫生院王女士的工资连续三个月被公积金管理部门划走,而她本人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背上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她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卫生院另外19名职工。
“我从来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在我名下会有一笔5万多元的公积金贷款呢?”5月20日上午,在商南县城关镇卫生院,王女士郁闷地说,去年9月9日,她突然接到商南县法院的支付令,让她在接到该支付令15日内,向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南管理部支付住房供给贷款本息共计56563.08元。王女士说,2014年10月14日,她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2万元住房公积金,被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南县管理部以逾期贷款扣款名义扣除。与此同时,作为王女士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现在商南县金丝峡卫生院工作的曹先生也因连带责任,被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南管理部,扣除了其公积金账户中仅有的2万元住房公积金。
曹先生说,他从未去过商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南管理部为王女士做公积金担保,直到自己附带连带责任,被扣2万元住房公积金及三个月工资后,他才知道“被担保”一事。“按照法院支付令,我名下的这笔莫名公积金贷款本息共为56563.08元,我和我所谓的担保人,共扣除了4万元公积金,还剩下16563.08元,则从工资中扣除。”王女士说,从2月份开始,她每个月2500余元的工资全部被扣除,三个月时间已经扣除了7000余元。
与王女士一样,商南县城关镇卫生院还有19名职工“被贷款”,贷款种类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每人名下的金额4万元或5万元。20名卫生院“被贷款”职工,均有一名来自商南县卫生系统的担保人。
前任院长以职工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89万元
“这笔钱是我们卫生院前任院长李雪琴贷的。”5月20日,商南县城关镇卫生院聂姓副院长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出具了一份商南县卫生局文件,该文件显示,2008年3月14日商南县卫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商南县医疗康复中心”,该康复中心为县级医疗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时任商南县城关镇卫生院院长的李雪琴任该康复中心主任,兼筹建处主任。“为了筹集修建康复中心的资金,李雪琴才冒用职工的名义,给20名卫生院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聂副院长说,当时利用职工名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仅有卫生院的个别院领导知道,其余职工并不知情。“当时,李院长只告诉我,要借用我的住房公积金本用一下,碍于领导的面子,我就同意了,但是我没想到的是,李院长用我的住房公积金作抵押,办理了住房贷款。”聂副院长说,直到法院下发支付令后,他才知道李雪琴在他名下办理了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了能顺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她还给我伪造了一份购房协议。”聂副院长说,这份伪造的住房协议他根本不知情,直到法院下发支付令后,他才看到了这份有他签名的伪造的住房协议。聂副院长说,李雪琴为他们20名职工各自伪造了一份购房协议,20名卫生院职工共计“被贷款”高达89万元。
聂副院长说,因为商南县卫生系统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由县卫生局财务统一管理,并不在个人手中,这也为李雪琴盗用职工名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了便利。
商南县城关镇卫生院前任院长:
受商南县卫生局指示去办的
“我也是受害者。”昨日下午,在商南县城一家私人小门诊坐诊、已退休的商南县城关镇卫生院前任院长李雪琴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用卫生院职工公积金作抵押,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事,她也是受商南县卫生局的指示去办理的。89万元公积金贷款全部用于“商南县医疗康复中心”的筹建,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该康复中心被叫停,投入资金无法收回,用职工名义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无法偿还,她也曾多次找商南县相关部门协调,但至今无果。
对于盗用职工名义,伪造购房协议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事,李雪琴先是表示伪造住房协议一事她知道,后以时间过去较长记不清楚为由拒绝答复,其一再强调,用职工名义办理住房供给贷款,是受卫生局的指示办的,自己只是一个执行者。
商南县卫生局:
职工“被贷款”与卫生局无关
随后,记者前往商南县卫生局,该局办公室主任方永朝表示,关于该县城关镇卫生院20名职工“被贷款”一事是上届城关镇卫生院的领导和职工之间的事情,是城关镇卫生院前任院长(李雪琴)和职工之间把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没有解决好,与商南县卫生局无关。
而关于商南县卫生局曾下发文件,决定成立“商南县医疗康复中心”,李雪琴任该康复中心主任,兼筹建处主任一事,方永朝则表示,该文件是上届卫生局领导班子决定的,没有开过会。卫生局的会议记录中不存在这个事情。
而对于由卫生局统一管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为何会轻易被拿去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这一问题,方永朝则未作任何答复。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南管理部:
贷款审批可能存在问题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南管理部主任聂进水表示,2010年以前,商南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比较混乱,县上没有具体规定,都是根据情况办,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聂进水承认,商南县城关镇卫生院这笔89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当时在贷款资料审查上可能存在审查不清楚的问题,这是他的前任经办的业务,当时是如何办理的,他并不清楚,但此次催收这笔公积金贷款,却是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的。
“现在所有人都相互推诿,涉事的相关部门都说此事与他们没关系,那谁该为我们这20名“被贷款”,20名“被担保”的职工负责呢,我们被扣的住房公积金及工资该找谁去讨要呢?”面对卫生局及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南管理部的答复,“被贷款”、“被担保”的商南县40名卫生系统职工,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