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社区矫正监督招数多

24.11.2015  18:35

近年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建立权利义务“三告知”机制、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一对一”帮教机制,不断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提升监督效果。

为保障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该院建立“书面告知”、“集中告知”、“动态告知”等“三告知”工作机制,书面告知即,在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人员)到司法局报到时,委托该局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该院制作的书面权利义务告知书。集中告知即,在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时,派专人将权利义务逐条详细讲解,要求做好笔记,并现场解答释法答疑,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维权意识。动态告知即,有针对性地选择法律意识不强或被书面告知、集中告知遗漏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个别谈话,重点告知权利和义务。该机制运行以来,实现告知对象、告知内容全员、全面、全覆盖。同时,受理社区矫正人员控告申诉举报线索7件,现场办理并口头答复7件,化解社会矛盾2起。

建立“一对一”帮教机制,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特别保护。对每一个纳入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罪犯,由一名院领导、一名部门负责人和一名干警组成特别帮教小组,从其入矫到解矫全程、涵盖其就学就业生活等内容,从思想、法制、心理辅导等方面实行全程、全面、全部帮教。2015年以来,该院已“一对一”帮扶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8人,其中帮助2人重新入学,2人到职业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技能培训,4人重新回归家庭。

(作者: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吴京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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