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优先购买限价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30.07.2015  10:58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近日,该市住建局牵头,联合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审计、地税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和收储存量住房转化为租赁型保障房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优先购买政府投资的限价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政府购买存量普通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是指政府在不同地段统一购买存量商品住房来安置被征收人。购买存量住房优先选择政府(或委托国企)投资建设的限价商品房,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方案,经市审计局价格审计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购买市场存量普通商品住房时,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房源,明确房价。   目前,负责市区保障房建设的国企——宝鸡市旧城改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虢镇茗苑3960套和金陵湾三期1976套限价商品房,利用国开行贷款优先回购,可拿回资金21.94亿元,解决了保障房建设资金缺口问题。(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