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新建商品房规范管理 为业主提前把好“收房关”

23.10.2015  10:03
  为切实保护广大购房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进一步促进汉中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该市于2014年11月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了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基本条件。   该市房产主管部门通过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商品房面积实测报告、“两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资料进行审查;然后,组织房产管理、物业管理、市政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对项目进行包括供水排水、供电、室内燃气管道、通信网络、电梯安全、楼道照明、出入道路通行、消防设施、围墙、监控、绿化、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所、物业服务场所等内容的现场勘验;最后,由房产部门对符合交付使用基本条件的项目颁发《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各开发企业在收到备案通知书后才能向购房人交房。   据了解,该规定试行一年来,汉中市住管局已向市中心城区5个项目颁发了《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至今无一例商品房交付信访问题发生。该试行规定的实施对规范开发企业商品房交付行为、减少商品房交付信访问题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成效明显。(来源:陕西传媒网)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