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省市联合验收
11.12.2015 09:45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013年3月,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启动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商州区正式列入全省10个改革试点县之一。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努力,商州区成立了小水体改工作镇(办)领导机构23个,编制小水体改实施方案23份,召开各级体改工作专题会议300多场次。截止2015年6月底,完成了23个镇(办)、235个行政村的3025处小型水利工程的调查摸底、分类定性、明确产权和造册登记工作,以区政府的名义对1703个小型水利工程核发了产权证,明确了管护责任主体,区财政每年列入100万元落实了管护经费。通过改革,商州区基本实现小型水利工程“有人用、有人管、有钱养”的目标,工程管理规范、防汛抗旱调度科学、灌溉用水保障有力,工程效益得到有效提升和充分发挥。
验收组要求,要进一步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的使用权,完善使用证的发放工作,推广商州区在小水体改工作方面成功经验,继续加强对小水体改工作的指导,推动全市小水体改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商洛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革进度计划,强化考核,确保2016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基本建立起适应商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商洛市水务局)
本文来源: 水利厅
11.12.201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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