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文明办检查指导商洛中院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1.08.2015  17:17
        陕西法院网讯      8月18日,商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李丹峰到商洛中院检查指导该院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金林介绍了创建情况。

        王金林在汇报中说,2015年以来,该院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促进审判工作、提升队伍素质、推进司法改革、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措施来抓,立足审判,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有效推动了全院工作的全面发展。该院采取的主要方法有: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推进严格司法;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强化硬件建设,全面完成创建要求。总体来看,通过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力的促进了法院的整体工作,得到了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李丹峰主任在全面了解情况后指出,市中院的创建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整体情况比较好。他对今后的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确保把创建文明单位融入到本单位工作实际中去,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依照省市文明单位的标准,按照市中院的创建方案,搞好各项创建活动,使单位文明创建氛围更加浓厚。三是依法审判,服务大局,积极办理好各类案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四是对照标准,查漏补缺,继续深化核心价值观教育、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开办“道德大讲堂”等活动,全面落实创建要求。五是继续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创建情况,督促各部门、全体干警紧锣密鼓的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功。

        最后,王金林主任表示,商洛中院的创建工作距离组织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一段时间,将以这次检查验收为契机,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查漏补缺,认真整改,确保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