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多项措施确保工业增长
日前,商洛市陆续出台工业保产稳增长十条意见、地方工业品促销奖励十三条政策等措施,全面落实市级领导联系包抓重大工业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金融机构联系包抓县区工业集中区和重点企业责任制,为确保工业增长提供了强力支撑。
针对当前全市工业增速明显减缓,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严峻形势,商洛市提出了十条精准措施。对重点监测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实行市、县(区)、部门三级领导包抓责任制;对县(区)工业运行实行月排名、季考核通报制度;对不同类型企业,坚持“因企施策、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重点帮扶”,全力保障企业生产运行。认真落实中、省、市各项涉企减负政策,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协调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工业招商引资,积极争取促销奖励、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等各类扶持资金,激励企业扩产促销。同时,全市还建立了金融机构联系包抓县(区)、工业集中区和重点企业、重点工业项目制度,鼓励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结构调整,全面加强对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监测分析。
商洛市针对工业品市场低迷、价格下滑、销售不畅等主要问题,对规模工业企业在拓展市场、重点产品销售、企业促销、品牌销售、创新销售等方面给予促销奖励,支持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类展销会、博览会及跨国采购洽谈会。在支持重点产品销售方面,对锌、钼、钒、铁类产品以2014年销量为基数,超基数部分给予补贴。在支持企业强化促销方面,产值、产销率达到一定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1万元。在支持企业开展品牌销售方面,对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新建专卖店、直销店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补贴。在支持企业创新销售方面,对开设网店、通过电商销售500万元以上、在本市创建公共网络销售服务平台并销售地产工业品的企业,给予补贴或奖励。(记者:李岚 沈谦 实习生:邓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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