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坚持以城区学校建设为重点,多举措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优化城乡校点布局。 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着眼城乡统筹发展,综合考虑城镇化进程、移民搬迁、镇村合并等因素,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城区学校要坚持与城镇化同步规划、合理布局、标准建设,扩大总量,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满足城镇化发展的教育需要。农村学校要坚持科学设校、规模办学,突出重点镇、重点村和辐射能力较强的中心村学校建设,逐步形成农村初中向中心镇、农村小学向中心村集中,逐步减少或消除教学点,农村学校合理配置的办学格局。
二是增加城区教育资源供给。 以城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城镇小区、新建住宅小区和开发区为重点,加快实施《商洛市城区中小学布局建设方案(2014-2017年)》,新建、改建、扩建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179所,力争到2017年,基本解决商洛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以及“大班额”等突出问题。
三是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加快实施《商洛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年)》,着力改善1095所学校(含教学点)校舍、桌椅、图书、实验仪器、饮水、取暖等基本教学和生活条件,力争到2018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
四是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加快实施《商洛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建设、提升、管理”三大目标,坚持“八优先”(优先建设镇中心幼儿园和市区及各县城区、城镇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小区、人口密集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农村新型社区幼儿园),到2016年,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0所,形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五是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化发展。 加快实施国、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新建、改扩建高中学校17所。全面推进高中学校创新管理,内涵发展,努力在素质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模式、教育质量等方面形成特色,创建1-2所名牌示范学校,打造该市教育品牌。
六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实施国家《特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加强市、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各项惠民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责任编辑:胡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