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发出创建文明城市动员令
文明是城市的力量所在、魅力所在、幸福和美丽所在,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性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城市竞争中最具价值的金字招牌,是现代城市的重要内涵和标志。商洛市不仅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项城市形象提升的重要工作,更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多赢工程来抓,日前又发出了加快创建文明城市的动员令,将从各层面不断深化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柞水县于2009年在陕南率先取得全国文明县城称号,2011年和2014年分别通过了复验,商南县已经取得省级文明城市称号,山阳、丹凤、镇安三县取得市级文明城市称号。
日前,市委副书记黄思光在全市“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要求,各县区要积极学习借鉴柞水经验,切实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重要任务,按照重在质量、全员参与、从严把关的要求,瞄准先进、扎实工作,以评促创、以创促建,全面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争尽早全部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为分类指导、梯次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市上从四个层面进行部署:第一层面,柞水已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为全市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第二层面,商南要在巩固省级文明县城的基础上,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办法和测评体系要求,力争进入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第三层面,山阳、丹凤、镇安三县已进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行列,要按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两年内创建成功;第四层面,洛南、商州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迎头赶上,力争两年先行完成市级文明城市创建目标。
市文明办号召各县区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加强领导、文明办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创建工作合力。各县区委书记作为文明委主任一定要认真履行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安排,亲自动员部署,把工作压力传递到位,把督查指导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要大力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创新载体,把广大人民群众作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主体,吸引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人人参与创建、人人支持创建。(记者:李小龙)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