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

12.04.2016  09:34

 

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力度,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根据国家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规定,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3月下旬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
      此次飞行检查的对象均为随机抽取,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事先都不知道路线和行程。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企业实施新版GSP的情况,重点是执业药师在岗在职、计算机管理系统、含特殊成分药品的管理和药品采购验收情况等。本次共检查零售药店25家,其中单体药店22家,连锁门店3家。从检查结果看,企业主要存在问题有:未按规定实施计算机管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不规范;执业药师营业时间不在岗、外出时未摆放提示语并停售处方药等。根据检查结果,该局依法收回7家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证书,对违规情节较轻的18家企业限期整改。同时,约谈了7家企业负责人,要求各企业要严肃对待,认真整改,以警示其他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此次检查是商洛市实施新版GSP以来第一次药品飞行检查,既规范了企业药品经营行为,防止企业在认证后出现质量管理松懈现象,又提高了企业自律能力,使企业树立企业是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随后,该局将进一步加大药品飞行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通过不断的强化检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商洛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