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正筹备业委会50多万豪车遭喷漆 物业被判赔28500元

27.12.2017  11:10

  2月4日,华商报以“正筹备成立业委会50多万元豪车遭蒙面人喷漆”为题,报道了发生在西安雁塔区青松路雅兰花园小区的事。事发后,车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雁塔区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支付28500元修车费。

  据当事人朱先生介绍,1月27日下午,他发现花50多万元买的白色奔驰越野车被人用黑色自喷漆喷花。调取地下车库监控发现,是1月24日晚上一名蒙面男子喷的漆。事发后,朱先生向东仪路派出所报了警,修车花了28500元。随后,他向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支付这笔费用,开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雁塔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支付了管理费,双方建立了有偿保管合同关系。涉案车辆损坏与物业公司未尽到保管义务有直接因果关系,该公司依法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近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陕西佰乐物业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修车费用28500元。(记者 马虎振)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