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四个坚持”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30.10.2014  11:55

  10月28日上午,福建省民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措施。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序和主持,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尤权书记的要求,围绕“依法行政,保障民生”,重点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首要的就是要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模范。要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依计划抓好学习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重点要学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民政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民政大讲坛、集中培训等方式,广泛搭建学法平台,带动全系统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学习。二是坚持保障基本民生。健全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城市低保标准,建立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继续完善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积极发挥救助申请核对平台公正把关作用,切实做好社会救助申请人员收入、财产核对工作;扎实开展临时救助“救急难”试点工作,建立发现报告、响应办理、社会参与三个机制。三是坚持完善服务体系。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加快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依托社区发展居家养老,不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协助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不断创新社区治理服务体系;扶持发展社会组织,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社工队伍,开发设立专业社工岗位,不断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四是坚持优化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加强制度创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加强民政标准化化建设,提升民政服务规范化水平;主动扩大决策参与,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票决公示等制度,让群众充分参与公共服务设计;主动深化政务公开,让民政救助、补助的标准和资金、物资的发放范围更加透明化;主动加强与媒体、公众互动交流,在自我约束的前提下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