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第十四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开发区及相关企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扩大我省与中亚国家的贸易往来,2015年我厅组织省内企业参加了由商务部主办的“第十三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参展企业反响良好,并已将该展会列入2016年陕西省商务厅重点支持的展会项目。现组织省内企业赴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参加第十四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
展会共设三个展馆,共有280个室内展位及1000—2000平方米的室外展区,是目前推动中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发展的重要平台之一,汇聚了大量中亚地区的专业买家,并在中亚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有关展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展会名称
第十四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
二、展会内容
1.机械与车辆展(机械产品、加工设备、车辆、农机);
2.建材与家居展(五金工具、建材、灯具、卫浴及厨具、家
具);
3.消费与电子类商品展(日用品、纺织服装、鞋帽、箱包、食品、家电、电子产品)。
三、展会时间
2016年5月21—24日(周六至周二)10:00—18:00(其中5月24日为10:00—13:00)。
四、展会地点
阿拉木图市阿达肯特展览中心(9A、9B、9C馆)。
五、收费标准与配置
1.收费标准
标准展位(3×3m2: 22000元人民币 室内光地: 2200元人民币/m2 室外净光地: 600元人民币/m2
2.相关配置
标准展位配置:3块立板、1张洽谈桌、3把椅子、1个柜子、2个层板、2个射灯、1个垃圾桶、地毯、中英或中俄文楣板(角摊2块楣板)。
室内光地配置(每9):1张洽谈桌、3把椅子、1个垃圾桶。
室外净光地与室外展览面积按1:4计。每个企业配1张洽谈桌、4把椅子、1个太阳伞、1个垃圾桶。
“2016年第十四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 ”也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本届展会已被列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活动,我厅将对参展企业展位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参展企业可优先享受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请各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将此项工作作为推动“新丝路”商务工作的抓手,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组展工作;省商务厅将择机召开组展工作情况通报会。请各单位将展位预定表于2016年2月5日前传真至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人:吴 杰
电 话:029—87291764
传 真:029—87290658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6年第十四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展位
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