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四次入狱不知悔改 偷盗奶山羊获刑一年半

13.02.2015  11:11
        陕西法院网讯    家住长安区50多岁的菊小武,曾因盗窃先后四次服刑。然而,其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在蓝田一农户家盗窃七只奶山羊又获刑。2月4日,蓝田法院把庭审现场搬进案发地,在该县汤峪镇巨一村公开开庭审理该起案件。

        菊小武曾因盗窃入狱四次,最长的一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4年5月19日,刑满释放不到2年的菊小武伙同骆某(另案处理)驾驶面包车窜至蓝田县汤峪镇巨一村一农户家附近,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将墙体掏空,将该农户家中的七只奶山羊盗走。后菊小武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在该县玉山镇许庙集市上将其中六只羊出卖,获赃款5300元。

        蓝田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菊小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菊小武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