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出台四项制度加强网络新闻宣传工作

22.09.2014  18:32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西安中院向全市法院下发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管理暂行规定》等四项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制度,在院党组会上,党组书记、院长任高潮就做好全市法院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提出要求。

        任高潮指出,社会进入全媒体时代,尤其是网络新兴媒体的广泛应用,给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发展机遇。如何顺应形势,做好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是全市法院必须要重视的大事情。

        一是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新媒体环境下搞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展现法治文明和促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高度、从法院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从树立法院形象和提升司法公信的高度审视和定位网络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明确网络新闻宣传是党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法院各部门的共同职责的观念和认识。

        二是要使全市法院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制度形成符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的体系,为进一步做好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打下基础。此次出台的四个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是结合全市法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订的,是符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的。市中院宣传处要继续做好调研工作,不断吸收好的经验、好的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形成科学、规范的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体系。

        三要做好制度出台之后的宣传落实工作。不要将制度停留在纸面上,要将制度的内容,通过宣传、学习、讨论等方式,使每个部门、每一位法官干警广为知晓。要做好网络新闻宣传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解决好  “怎么操作”等问题,帮助大家消除网络宣传上的畏难情绪。要做好督导检查工作,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四要形成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合力”。  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涉及审判管理、技术装备、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等诸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审判、执行及行政管理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全市法院要按照出台的四个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配合义务,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管理规范,以更加敬业的精神、更加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网络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此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全市法院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