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汉台分局“四项措施”加快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14.06.2016  16:43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市局的安排,进一步有效控制我区污染排放总量,汉台区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快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一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排污许可证发  放工作是作为行政许可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建立健全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机制,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任务及分工明确。二是严格把关,全面发放。对符合排污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单位进行核实,并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渠道与企业环保负责人沟通,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污染物排放申请表,严格审查办证申请材料,对经审查合格的试运行企业发放许可证。三是及时汇总,确保进度。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反馈,确保工作按期完成。四是严格审查,强化监管。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对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按照格式统一颁发临时排污许可证,并加大  排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规定行为。对无证排污或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