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四项气象服务列入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2.09.2015  09:44

近日,汉中市政府下发了《汉中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将汉中市气象局四项气象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据了解,汉中市政府在《关于推进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中,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原则、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范围、购买程序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在制定的购买《目录》中,气象服务除保留了省级指导目录中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服务”、“农情调查及农业气象信息服务”和“自然灾害影响评估服务”三项内容外,还将“气候品质认证”新增纳入。

目录》下发后,汉中市气象局积极组织编制政府购买气象服务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操作流程、承接主体条件等方面,指导市县气象局开展政府购买气象服务工作。并加强与农业、民政、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汉中市公共气象服务改革,对全市气象服务多元化、社会化具有重要的作用。

(作者:王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