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首次向回收烟花爆竹 街办、居委会设回收点

20.03.2015  10:09

    2015年烟花爆竹法定销售、燃放期已于3月6日0时截止。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市民人身、财产安全,我市今年除了回收零售网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首次面向市民回收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市民可自愿将烟花爆竹无偿就近交到街办、居委会设置的固定回收点。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正月十五以后,全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私自存放烟花爆竹。为消除安全隐患,我市从3月20日至3月26日,开展为期一周的烟花爆竹回收工作。

  据了解,本次烟花爆竹回收区域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长安等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沣东新城等。城市建成区域内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鼓励引导辖区内市民自愿将未燃放的烟花爆竹无偿就近交回到街办、居委会设置的固定回收点。

  据介绍,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将于3月27日12时前,组织车辆将各区集中存放点的烟花爆竹统一拉运,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供销联社等部门,对从市民家中回收的烟花爆竹进行统一集中销毁,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零售商户,将春节前购进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存入烟花爆竹专用仓库统一免费保管,优先回收学校、医院、集市、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域周边的临时零售网点的烟花爆竹。专用仓库地址位于灞桥区狄寨街办小康村风光路,烟花爆竹零售商户可拨打电话87323861联系咨询。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市烟管办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社会公共安全和全市治污减霾奉献力量,如果发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拨打110报警。(记者李媛 实习生王伊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