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堆垃圾起纠纷 姐夫刺伤内弟领刑罚

18.05.2015  14:23
        陕西法院网讯    相邻两家水果摊的店主本是亲戚,可却因一堆垃圾而大打出手,作为姐夫的吴建林拔刀刺伤内弟袁某,致其轻伤。5月13日,勉县法院宣判了这起亲属间因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建林有期徒刑9个月。

        吴建林系被害人袁某的姐夫,两家经营的水果摊位相邻。2014年9月9日下午,袁某在清扫自家水果摊位前的垃圾时,将垃圾堆放在两家摊位之间的空地处。吴建林看见后随即上前去用脚将垃圾朝袁某的摊位方向踢过去一些后返回摊位。袁某见状就拿着一把扫帚用力推垃圾堆,又将垃圾朝吴建林的摊位方向又推了一些。愤怒的吴建林便从自家摊位拿起一把水果刀冲至袁某面前,右手持水果刀朝袁某的胸部刺中一刀,用左胳膊将袁某的脖子夹住将其摔倒在地。后吴建林逃离现场。经鉴定,袁某为轻伤一级。因李某身患多种疾病,在治疗外伤同时亦治疗自身疾病,仅医疗费就花费了11万余元。案发后,吴建林赔偿受害人袁某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建林因相邻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受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建林犯罪后主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被害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