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购买假币贩卖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04.07.2015  03:44

汉台 网7月4日讯 (王旭记者谢斌)2013年4月11日晚,公安灞桥分局民警在西临高速灞桥收费站执行盘 查任务时,一辆从湖南开往西安的长途客车驶出了收费站,从车上下来一名提纸箱的男子,欲换乘出租车。民警上前盘查,发现其言辞闪烁,遂对其所带的纸箱进行 检查,发现箱中装有13924张百元面值的人民币,经鉴定,均为机制假币。民警认定这是一起运输假币的大案。经过了解讯问,这才还原了事情的经过。

该名男子名为何志昌,受同村人周足胜所托,携带周足胜从湖南省道县购买的13924张百元面值的假币,准备从湖南到 陕西 三原县,将这些假币交给周足胜的同乡朱宗纯(在逃),周足胜许诺给何志昌12000元报酬,先付2000元,待其顺利归来后再付10000元。

当民警带何志昌前往三原县抓获朱宗纯时,对方与何志昌电话联系,何志昌用方言告知对方自己被抓获,致使朱宗纯漏网,而周足胜也逃离了原籍。后何志昌因犯运输假币罪被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何志昌被判刑后,公安机关并未放弃对货主周足胜的抓捕。2014年11月,公安人员通过何志昌亲属得到线索,周足胜逃往广西省桂林市做起了酒店生意,民警遂前往桂林将其抓获。据周足胜称,自己在这宗买卖中可以获利七八万元。

近日,经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对周足胜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