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抢劫十余起 法网恢恢终获刑

30.10.2014  12:25
        陕西法院网讯  由八名90后组成的犯罪团伙专门在夜间实施抢劫,短短一个月内作案11起,抢劫财物价值7万余元。近日,扶风法院就这一团伙抢劫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八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有六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1至2月份,刘朝、贾博、王锐、谢建锋、程龙岗、秋猛、段攀飞、严彬分别结伙,以不固定组合方式驾驶租赁来的汽车,窜至西安市、咸阳市、彬县、杨凌示范区、扶风县城新区等地,采取强拉硬拽等手段将被害人拽上车后劫持至偏僻地点,采取暴力殴打、语言威胁的方式,抢劫被害人随身携带的手机、现金、首饰等财物,并威逼被害人说出随身携带的银行卡密码,从而获取卡内现金。八人共作案11次,抢劫财物价值共计77272.60元。所获赃款被八人分赃后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后认为,八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应根据各自的犯罪情节分别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八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