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开展“反围猎 强自律 促廉洁”预防行贿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9月下旬,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反围猎 强自律 促廉洁”预防行贿犯罪警示教育活动。30余家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民营企业参加了活动。
雁塔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孙建虎通报了近年来该院办理的行典型受贿案件,重点剖析了其中5起行受贿案件,就作案手段、规律特点、管理和廉政漏洞等进行了分析,旨在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随后,该院预防科向参会单位制发了预防行贿犯罪检察建议书。建议书在分析辖区行受贿案件发案原因及暴露的漏洞和问题的基础上,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检查,积极整改,切实预防行贿犯罪发生。
最后,王秦龙副检察长讲话中指出,一是充分认识以行贿手段“围猎”干部的危害性。近期,中纪委、高检院对打击行贿犯罪、预防干部被“围猎”多次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将行贿犯罪作为检察机关案件查办重点。预防行贿犯罪已成为净化政治生态、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重要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反围猎强自律 促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将警示教育活动与“三严三实”活动相结合。区检察院将走访部分重点单位,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是共同探索“走进反贪局”的“亮剑”式警示教育新模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和广大群众近距离了解反贪工作,以更好地监督和支持反腐败工作,告诫腐败分子在现代化、信息化的技术侦查手段面前打消侥幸心理。四是发挥“两个积极性”促进预防工作纵深发展。预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必须把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和各单位的社会化预防相结合, 发挥两个积极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努力, 把中央关于反腐败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好,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要求。
活动中,参会人员还参观了区检察院的自侦办案工作区。
(作者: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王小毅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