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使命 芦山新路

21.04.2016  09:50

  ——写在“4·20”芦山强烈地震三周年之际

  蜀平

  [一]

  四月芦山,草长莺飞。那片曾在地震中颤抖的土地,如今已不见累累伤痕,触目所及,是一张张乐观自信的脸庞,是一座座特色鲜明的民居,是一排排拔地而起的厂房……这一切,是对三年前那场灾难中逝去生命的缅怀与告慰;这一切,向世人展示着新生,诉说着希望——

  在宝兴县磨刀社区,瘫痪多年、挣扎在疾病和贫困中的高维香老人,在政府的帮助下搬进新家,心情大好,竟奇迹般重新站立起来。

  在芦山县汉姜古城,一群等待分新房的群众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安逸哦,没想到……”浓浓的乡音,诉说着感恩,传递着赞叹。

  然而,把时间拉回到三年前,面对震后的处处瓦砾,人们不是没有担心:离开了举国动员的制度安排,没有了天南海北的援建大军,我们能既快又好地重建一个新家园吗?

  今天,当人们行走在翻天覆地巨变的灾区,透过所闻所见,心中的疑虑慢慢打消。沿着时间脉络一一梳理,答案清晰浮现——这场“与众不同”的攻坚战,走出了一条“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重建新路。

  难能可贵的是,这条贯穿着科学重建理念的新路,不仅让芦山灾区焕然新生,更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担负起特殊的国家使命——探索建立一套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新体制新机制,形成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灾后重建体系,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贡献四川力量。

  [二]

  面对多发频发的自然灾害,如何凭借一种更加精准有力的制度安排,穿越灾难、迎接新生?如何循着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务实高效的原则,更加合理有效地调配力量、从容应对?如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更科学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着力重点、责任边界,更充分地发挥地方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的首创精神?历史的课题,探路的使命,落在了四川人民肩上。

  中国自古以来多灾多难,自然灾害频繁,旱涝灾害、山地灾害、海洋灾害几乎年年发生。“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举全国之力援建受灾地区的制度安排,成为有效应对重特大灾害的一大利器。然而,当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灾害接连发生,随着各地经济实力、应对能力不断增强,对灾后重建的认识和思考也在深化:除了全民动员、举国援建,能否探索一条大灾之后恢复重建的新路子?

  这个开创性的“国家实验”摆在了芦山。震后不久,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决定,实行“四川负总责,地方为主体”的灾后恢复重建方式,探索“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重建新路子。这是一条不同于以往的重建新路,旨在通过由中央直接安排部署向地方具体负责转变,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形成一套与过去举国体制互为补充、相互完善的重建新机制新模式。

  站在历史与现实的角度,以发展的眼光看,这条新路,既是自上而下的安排,也是自下而上的自觉;既是把握规律的选择,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这是尊重国情、体现科学的恢复重建之路,是灾害多发国家面对复杂灾情,合理界定权责、科学调配力量、有效配置资源、高效实施重建的必然选择。

  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体现了我国的巨大制度优越性,但多年灾后重建工作的经验也告诉我们,由国家一竿子插到底,直接负责纷繁复杂的灾后重建具体事务,在千变万化的项目运作中难免出现反应不够灵、应对不够快;举国之力投入一地一时重建,投资强度与精度难以时时同步,投入效率与效益难以处处均衡;灾后重建事关灾区群众切身利益与长远发展,若能更直接、更有效、更充分地激发上与下、外与内这两个积极性,显然能让灾区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从这个意义上讲,探索“地方为主体”的重建新路,具有鲜明的针对性。以地方为重建的责任和实施主体,有利于做到上与下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从而使重建工作顺时应势、调度灵活、提高效率。早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毛泽东同志就曾提出,“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力投入一地一时重建,投资强度与精度难以时时同步,投入效率与效益难以处处均衡;灾后重建事关灾区群众切身利益与长远发展,若能更直接、更有效、更充分地激发上与下、外与内这两个积极性,显然能让灾区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从这个意义上讲,探索“地方为主体”的重建新路,具有鲜明的针对性。以地方为重建的责任和实施主体,有利于做到上与下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从而使重建工作顺时应势、调度灵活、提高效率。早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毛泽东同志就曾提出,“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有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中央统筹、地方主体的重建机制,进一步发挥地方组织实施灾后重建的积极性主动性,无疑是推进地方党委、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一个必然选择。

  这是立足实际、把握大势的恢复重建之路,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积极转变重建思路、务实高效开展灾后重建的必然选择。

  当前,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不仅意味着经济增长调速换挡,而且伴随着深刻的结构优化、动能转化和发展方式变化。在新常态的背景下开展灾后重建,意味着更加重视以质量和效益为标准来引领重建,以改革和创新为抓手来推动重建,针对灾后重建中各种难题科学排序、分清主次、精准发力,有效配置资源,高效推进实施。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明晰和确立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直通重建“最后一公里”,并由此激发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