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形成全区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从12月1日起,高陵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按照活动安排,12月3日上午,高陵区在县门街开展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树立法治意识”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区委书记杨仁华,区委副书记张韶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健,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鱼成龙,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博,区人大副主任阎红伟,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柱军,区人武部部长郑好嘉等区级领导参观了“普法‘责任田’”系列宣传展板,并参加了现场活动。
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高陵分局、区司法局等27家部门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垃圾分类等内容,为辖区群众发放了《宪法》便携本等资料,宣传宪法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向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进一步推进宪法宣传深入人心。全区共200余公职人员参与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法治宣传品共计70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80余人次。
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区各街道、各部门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充分发挥传统传播力量和新媒体传播平台作用,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及时更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内容宣传,增强宪法宣传的传播力,扩大宪法宣传教育覆盖面,引导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全区实现“聚力一二三·建设主城区”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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