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出台《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试行)办法》
30.04.2015 13:12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月29日,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试行)办法》。
此办法共包括10项内容,阐述了就职宣誓的目的和意义,规定了宣誓的对象和范围,明确了宣誓的时间、方式方法、程序和誓词等内容,并对担任监誓人、领誓人、宣誓仪式主持人的人选作出了具体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是该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岐山县的正式实施,将对该县上下落实宪法制度、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宪法、捍卫宪法权威,强化责任担当、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依法治县的积极性和热情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公仆意识和人大意识,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其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苏小阳 胡一乔)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0.04.2015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