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国税局成功创建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11.02.2015  13:43

 

2015年1月31日至2月4日,中央文明委公示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宝鸡市国家税务局成功创建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近年来,宝鸡市国税局以“统筹兼顾,升级晋档”为指向,紧密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科学、扎实、深入、丰富”地推进文明创建,凝心聚力、持续用力、接连提升,精神文明建设连上新台阶,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价值引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一是领导重视,全员配合。局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安排,勤于督促落实。在日常创建进程中,坚持以科学的机制管控、以扎实的步子深入、以丰富的元素深化、以多元的载体支撑,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引擎。二是强基固本,彰显特色。该局把税务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结合、抓核心,突出主业,彰显特色,狠抓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税收各项工作长足发展,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档次奠定了雄厚基础。三是融合实践,丰富载体。坚持抓载体、强深化,积极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典型学先进,送温暖献爱心,勤俭节约守望相助,积极参与地方各项建设,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着力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传递向上向善正能量,并不断丰富国税文化建设,为精神文明建设拓展深化增添了持续活力。四是提升素质,增强内涵。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作风纪律建设。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找短板、弥不足,提高干部职工和队伍综合素质,为精神文明建设连上台阶注入了强劲动力。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双丰收,展示了宝鸡国税形象,为宝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